专用实验室使用暂时规定(2023版)

发稿时间:2023-06-20浏览次数:10

一、学生使用专用实验室须在该实验室责任教师的指导下完成:由指导教师监督相关学生参加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《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》并取得合格后,指导教师填写《专用实验室门禁权限申请表》,向实验中心提出书面申请(可电子签),由实验中心备案审核相关手续、实验中心负责人批准通过后方开放门禁。

设备处考试网站:https://aqks.nju.edu.cn/

 

专用实验室责任教师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上机安全和机房卫生(安排学生排班表)。

如有情况可联系当天机房值班老师。

值班室地点:基础实验楼乙区119

值班电话:89680176

 

专用实验室须遵守《学生上机守则》规定。

下载:专用实验室门禁权限申请表.docx


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

专用实验室门禁权限申请表

 

实验室名称

 

房间号

 

安全责任人/指导教师

 

联系电话/

邮箱

 

起始日期

       

结束日期

          

学生名单(格式:学号 姓名,可单独附页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安全承诺

1、进入该实验室的学生都已经通过了学校实验室安全考试(https://aqks.nju.edu.cn/),能够独立从事实验活动。

2、每天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及保洁工作。

申请人签名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申请日期: